昨天,在上海检察机关打击侵害民生犯罪的集体采访会上,检察机关发布了对社会反映强烈的“套路贷”案件、电信诈骗案件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以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、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等刑事犯罪的专项打击行动相关信息。
据悉,去年本市检察机关共办理侵害民生犯罪案件833件1424人。其中,起诉“套路贷”案件58件183人,法院已判决42件118人,案件罪名涉及诈骗、敲诈勒索、合同诈骗、非法拘禁、虚假诉讼、非法侵入住宅等;起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65件231人,涉案金额2137万余元,法院已判决55件163人;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0件22人,法院已判决15件17人。
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奚山青表示,犯罪地点在本市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已难觅踪迹,绝大多数转移到了偏远省份或者境外,且手段更为复杂和隐蔽。一起电信诈骗案件往往涉及多个作案环节,且环环相扣,由多人共同实施,既有策划整个诈骗活动的“指挥组”,也有具体实施电话诈骗的“导演组”,既有专门负责网上转存、资金分解的“转汇组”,也有收取赃款的“取款组”。由此大大增加了办案难度。
浦东新区检察院披露,在其办理的三起跨国网络电信诈骗案件中,涉及34名被告人,129名被害人,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320余万元。犯罪行为人使用的是VOIP语音呼叫及改号软件,呼叫技术一般架设于境外互联网上,利用网络的虚拟性,通过境外对讲服务器从境外窝点向境内拔打电话,由此造成该类案件境外证据转化难题。这些证据的获取方式往往是在突袭缉捕现场时搜集,涉及到境外警方的取证移交以及两国警方的联合取证问题,这就需要公诉机关将被动审查证据转换为主动甄别证据,必要时可对侦查机关认为“无用”或“多余”的材料进行甄别,提取所需要的证据材料。在一起13人的跨国网络诈骗案件中,公诉机关正是从侦查机关认为“无用”的废弃材料中提取到两份非常关键的书证,改变了整个案件的审查格局。
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地点转移境外 沪检察机关共办
更新时间:2018-08-17